中新财经6月27日电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近日,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被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罚款4万元。 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事实是:该公司通过车行(电
中新财经6月27日电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近日,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被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罚款4万元。 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事实是:该公司通过车行(电动车经营部)墙面、墙体灯箱以及店内销售的电动车附带使用说明书里宣传“哈啰超4亿粉丝推荐”等内容将使用“哈啰出行”APP用户人数认定为推荐人数并在特定场合进行宣传误导购买哈啰电动车的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哈啰电动车有超4亿人购买、使用并推荐。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由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此前公示,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哈啰单车运营企业。(完) 搜索 复制 【编辑:宋宇晟】 |